明年起央企上缴红利比例提高
有望让更多百姓从中受益
昨天,财政部公布2011年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和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方案。其中,中国烟草总公司、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国家电网公司等“国字号”企业以及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15家大型企业收益收取比例将达企业税后利润的15%。
根据财政部昨天公布的《关于完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2011年起,教育部所属623户企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所属21户企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直属中国电影集团公司,文化部直属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公司、中国文化传媒集团公司、中国动漫集团公司,农业部直属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公司、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以及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和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两家中央管理企业将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
从2011年起,将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收取比例类型由原先三类调整为四类,具体收取比例为,第一类缴纳企业税后利润的15%;第二类为企业税后利润的10%;第三类为企业税后利润的5%;第四类免交国有资本收益。
2007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标志着我国开始正式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也结束了国企、央企“利润独享”的历史。根据最初设定的三类征缴比例,第一类是具有资源性特征行业企业,上交比例为净利润的10%;第二类为一般竞争性行业企业,上交比例为净利润的5%;第三类为国家政策性企业,暂缓3年上交或者免交。
相关专家表示,从此次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分类上看,除了将一些垄断性央企如电网企业纳入其中外,还将一些市场准入门槛很高的企业,如出版业和广播电影业企业也纳入进来,这些企业进入门槛高,市场竞争压力小,收益也高,有必要提高收取比例。此前我国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过低,此次提高收缴比例释放出遏制央企盲目投资、加快央企结构调整的“积极信号”。提高央企上缴“红利”比例有望更多用于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让更多百姓从中受益。
此外,也有专家表示,从此次提高央企上缴“红利”比例的幅度看,相对于今年中央企业利润总额有望超过1万亿元的规模而言,明年向央企收取的国有资本收益比例仍不算高,还应随着改革推进进一步提高收取比例。此外,应尽快将金融类国有企业也纳入收缴范围。
出处“中华纺织网”
编辑: 洪珍